一斤一斤

无内鬼 开癫

【极乐迪斯科】劳模

 

  summary:金曷城遇到了一个比他还劳模的人。


  *金曷城视角

  *纯瞎贫,您图一乐

  


  1.

  

  金·曷城曾经被同事叫过“劳模”。且不管里面有多少讽刺的成分在,他自忖与这个称呼相差不远。

  

  一周工作7天,一天工作12小时,从清早七点到凌晨两点,理论上都算作他的待机时间。按月结算的工资少得可怜,也就年末的奖金还能让人有点盼头。交通工具维修费的审批速度堪比判死缓,等个一年半载是常事,他看着库普瑞斯锐影的美好肉体,只好心甘情愿自掏腰包补贴。

  

  瑞瓦肖公民武装的各个分局里都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他们打架杀人、偶尔破案,迷信吃生了蛆的肉串可以让他们百毒不侵。


        金觉得自己费大把时间练习弹球,想从少年犯组调到谋杀组,也不过是从一个垃圾桶换到了另一个垃圾桶罢了。


  不过要问他后不后悔打了九个月的弹珠直到打出弹珠PTSD,他大概还会回答不后悔,因为他确实不后悔。


  毕竟垃圾也分三六九等,也有可回收不可回收不是?

  

  不光如此,这份工作的风险依旧不小。自前搭档埋进土里已经过了好几年,隔壁缉毒组的人昨天刚被去了半条胳膊。总之干的比狗多,吃的比狗少,过得还没狗舒服。


  这种风险高回报少极不安定的工作按理来说压根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也不应该能留住任何一个脑子还在正常运转的人。

  但金知道自己为什么还留在这里。

  

  ——因为无处可去。

  

  所以当这个来自41分局的失忆警督问起他们的薪资,金含混地报了个数,胡子拉碴的警督听了纳闷,说自己想不明白,他们现在干嘛还要破这个案子?不如干脆跑路找个馆子喝酒,免得还得跑来跑去问东问西,脑力体力为此消耗殆尽,也不过混个肚圆。

  

  金也想不出什么能直接反驳他的点,也只好从大处入手,找了个还算体面的回答:

  “职责所在,警督。这是职责所在。”

  

  没什么说服性,但也成吧。

  

  金插在口袋里的手蹭了蹭烟卷滤嘴,心想这种规模的无奈还不到抽烟的程度。

  

  好在警督并不是真想跑路,抱怨完了就从他兜里掏出那瓶喝了三天都没喝完的红朗姆,万分珍惜地咽下一小口,瞥了眼金。金识趣地别过目光,假装自己不存在。

  

  水坝第三天就关了,而警督等到了第五天才想起来去看看自己的车。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每次金试图用各种方法明示暗示,让警督去看一眼开进海里的那堆钢铁废墟他都不理,一直顾左右而言他,说把车开成这样的肯定是个汽车流氓,自己早晚会将他捉拿归案,又说这也没什么,有些汽车注定是要沉默在海底的,还有什么“雅各布欧文”之流。说来说去都不肯迈近海边一步。

  

  忘记说了,这个41局来的警督不仅查案的本事不小,放屁也挺有一套。

  

  有一次他们照常从东头跑到西头,路过这片停着废墟的海滩,金特意指着警督的车问:你看到了什么?

  

  警督说安康鱼。然后摸摸下巴说,别说,有点饿了,我这还有三明治,你吃吗?

   

  金在今天的日期下打个叉,礼貌点头说我不饿,谢了。

  

  警督开始拿着三明治在金眼前晃来晃去,嘴里发出飞机的噪音。


  金看都没看警督举着的三明治小飞机。


  他有心想骂傻逼,但想了想还怪不忍心的,警督大半个人生都被抹去了,智商降低多少都情有可原,值得自己多几分包容。他该感谢警督至今为止还没能触发他对青少年的恐惧。

  

  警督依旧没放弃:“这跟饥饿无关,金,这跟兄弟情有关。”

  

  金狐疑地看着他:“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有这个必要吗’?”警督睁大眼睛瞪他,“友谊有必要吗?兄弟情有必要吗?”

  

  这事真的很离谱。金想。以他提示警督去查看自己的车为开端,又以两人分食了一块火腿三明治为结尾,总之这次又被警督糊弄了过去。

  

  直到第五天,案子遇到了瓶颈,警督才肯过去看看他的车。

  

  事到如今金也不着急了,反正现在看不清楚,提议不如先坐下来休息等退潮。

  

  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地方荡秋千,按理说他不该有此闲情逸致:

  

  尸体在旅馆后院的树上挂了一星期,也腐烂了一星期,周围的野孩子朝他身上扔石子,现场脚印被踩得乱七八糟;当地的自治组织拒不合作,乌烟瘴气地聚在褴褛飞旋里,犯人很可能就混迹其中;无数或明或暗的眼睛盯在他们身上,等待着导火索出现;工厂和工会之间的对峙即将进入白热化阶段。


  ——而他唯一的搭档喝到断片,把警车开到了海里,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金的脑海中出现。

  

  平心静气 [中等:成功] - 也许这一切没有看起来那么糟。

  

  鬼扯,“这一切”比看起来要糟多了。金想。

  

  但金警督的心情却莫名好了些,被海浪所冲刷上来的咸腥气替代了尼古丁的焦香,竟然也能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于是金收回目光,以腿蹬地,在秋千上小幅度左右摇晃着。

  

  旁边传来吐口水的声音。

  

  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警督是想吹口哨,就是不得法,除了飞出一摊唾沫星子之外没别的收获。他旋即低笑了一声。

  

  留着肮脏络腮胡的警督舔了舔嘴唇,打算再试一遍。

  

  金点点头,算是赞许:“嗯,总是要不断尝试的。”

  

  警督这次成功了。勉强成功了。他口哨吹得断断续续磕磕绊绊,金费了些功夫才辨认出来原先的曲调。

  

  金以更高亢灵动些的调子加入进去。

  

  海浪声继续在耳边冲刷,头顶上方划过的海鸟发出悠长鸣声,十步开外的那个浸在海水中的警车里,一片崭新的、印着“哈里尔·杜博阿”的双重荣誉警徽正等待着被发现。

  

 

  

  2.

  

  警督可能怕他俩事情太少太无聊,不知道脑子里抽了哪根筋,跑着跑着突然停下了,把他从垃圾桶里捡的蓝色档案夹掏出来,上下晃晃,听见夹层里咯楞响,拆了夹层从里面抽出一张明信片。

  

  然后很戏剧性的,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之角,警督给他表演了一个原地休克。

  

  ……金曷城在此之前不知道阅读明信片还有如此可怕的副作用。

  

  往后的日子里,金每次在哈里犯浑而自己又说不过他的时候拿这件事出来压他,语气轻松调侃,说看封信都能晕,警督真乃加姆洛克奇人也。

  

  但实际情况压根不像他的语调那么轻松愉快。金当时其实慌得要死,上一刻警督还跟他谈笑风生给本次案件起了一个妙极的绰号,下一刻就变成了一摊酒糟的烂泥,嘴唇干裂、瞳孔扩散、脉搏逐渐微弱,瘫在地上掲都揭不起来。

  

  他勉强把警督从地之角背到了教堂门口,完全力竭,只好跑回渔村向莉莉恩求助,幸亏她借出了一个运鱼用的小推车,才得以一路把警督推回自己的车边。

  

  金插入钥匙,点火,发动汽车,打算带他去医院,而他的临时搭档就在这时发出一声微弱呻吟——听着像是活过来了。

  

  喝水——金说。

  

  不,我不要。警督回答。莫名其妙简直像得了失心疯。

  

  不喝你就会死。金说。快喝!

  

  金想他要是再敢躲一下自己就捏开他的下颌往里灌。好在求生本能战胜了求死的意志,警督清醒过来,自觉接过水罐吨吨吨灌了半升。

  

  警督喝水期间,金坐在旁边驾驶位上,左手把着方向盘,食指在皮革上漫无节奏地敲击。他在想自己到底是用了怎样的意志力,才没在警督晕过去的时候惊慌地揪着他领子大喊“你他妈别死”,而是干脆地把他背起来,又拿推车一路将他搬运到汽车上。

  

  金现在才感觉出自己额角的血管在“突突突”地跳,腰、背、肩膀一直到小臂上的肌肉都因为脱力而在轻微颤抖。

  

  他跟警督一起靠在椅背上休息,沉默顺着风雪从车窗缝里飘进来。金伸手打开电台,调出一个不那么硬核的轻音乐电台。金想趁机眯一会,但马上就被反应迟钝的嗅觉感官给叫起来。

  

  太臭了。金瞥向气味来源。

  

  宿醉产生的腌臜气加上小推车里沾染的鱼腥味,让警督现在闻起来就像一个行走的垃圾桶——更正:五颜六色且品味堪忧的垃圾桶。

  

  也许失忆之前警督就对自己的衣着没有严格界定,但从那身迪斯科上衣和衬衫来看(金刻意忽略了他的绿色高跟皮鞋),起码还在瑞瓦肖男人品味平均值的上下两个σ之间。

  

  而自打失忆开始,警督就在捡破烂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不管是石碑旁箱子里的翻出来的白背心,还是从油桶旁捡来的无指手套,警督一视同仁,不管垃圾大小,统统收入囊中,且犹爱从摊贩那淘来的两栖动物运动遮阳帽。

  

  两栖动物运动遮阳帽。金把这个名词词组在脑子里过了两遍,差点把自己逗笑了——那就是个绿色青蛙帽,金想。看来故弄玄虚是会传染的。

  

  金不止一次看见警督跟自己那条花里胡哨的领带说话,场面十分滑稽,例如警督低头看着自己胸前说“你说的不错,老兄”或者大声喊“我不打算大声说出来,这会让事情变的尴尬”之类。

  

  警督喝完水,缓过来了。

  

  发生什么了?金问。

  

  警督说:刚才昏迷的时候,我听见爬虫脑跟我说话,说我想把什么巨大悲伤攥在手里。屁。我说我曾经就很*酷*,现在也很酷。然后爬虫脑就跟他说,如果什么都不做,等死了就可以“又凉又酷”了。

  

  金忽略了警督蹩脚的双关。发生什么了?金再次问。

  

  脱水,就只是脱水。警督说,没再瞎扯。他的表情像是咽了一口血,然后说,“让我们解决这个案子吧。”

  

  说完他打开车门下车,身手依旧敏捷矫健,完全不像刚经历过脱水和昏迷的人。


  他比我更接近“劳模”这个称呼。金想。又记起昨天晚上他俩打开车灯,查看警督的卤素水印,发现第二行上打了200多个孔,代表警督在18年内解决了200多起案子,击杀数却只有3,这显然意味着他是会认真破案而非混吃等死的那类人。

  

  这数量比起金的猜测略显夸张,不过方向大差不差,不然他们这几天不知疲倦地来回奔走都是为了什么?

  

  

  3.

  

  金知道一定有什么奇特的事情在双重荣誉警督身上发生着。警督能精确的知道那些复杂纤维的分类,但叫不出自己的名字。他仅仅从一块干净玻璃上推导出了弹道痕迹,从被破坏到几乎看不出原样的泥巴地上辨认出八个人的脚印。他像一个长跑运动员一样从码头跑到地之角,再从地之角跑到码头。他不放过身边经过的任何一个上了锁的盒子,并且随时装备着一个塑料袋,一看到空酒瓶子就两眼放光。

  

  他甚至偶尔还会背一些酸腐诗句,上一秒还“我是世界上最摇滚的警探”,下一秒就“世界终究会毁灭,灰域像霉菌和瘟疫一样令人绝望”,简直是金见过最神经质的人。如果此时拉杜博阿警督去医院精神科,医生肯定会给他开一条巨长无比的病情详单。

  

  大多数时候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杜博阿警督,他就像一个巨大的谜团、精神分裂患者和空酒瓶的集合体。

  

  但当杜博阿警督把找到的证据条理清晰地罗列在老兵面前,谨慎且充满关怀地告诉女工人她丈夫的死讯,又把库诺从屎坑一样的生活环境里挖出来时,金发现自己也许可以找到更合适的物品集合来形容他。

  

  他是一个巨大的谜团、精神分裂患者和空酒瓶的集合体——不过偶尔像一个英雄。

  

  竹节虫消失在芦苇丛里,金小心翼翼地把照片在微风中吹干。他按退圆珠笔,插进笔记本的皮面与纸页的缝隙中,从他厚厚的镜片下抬起眼。

  

  哈里已经跳进了船,用一只手摸索着打开音乐播放开关。他走路时一瘸一拐,却似乎不妨碍他扛着音响站在船头,拗出宛如英雄凯旋的姿势。

  

  金想起自己小时候想当个飞行员,然而长大了才知道瑞瓦肖早没了空军,于是梦想噗地一下凭空消失,连尾气都没能让他闻上一把。他就因为这点愿望买了飞行员夹克和与之相配的工装裤,很难说是单纯看中了衣服款式还是有梦难成的不甘心在作祟。

  

  他二十三岁加入RCM,在少年犯组呆了十五年后转去了谋杀组,一直十分尽职地做着他的分内之事,直到今天,日复一日。比起世界上大多数职业来说,这份工作倒不能说无聊,但太阳底下无新鲜事,相同的案子见多了也乏味。

  

  他常常要一周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小时,按月结算的工资少得可怜,只有年末的奖金还能让人有点盼头。这种风险高回报少极不安定的工作按理来说压根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也不应该能留住任何一个脑子还在正常运转的人。

  

  但金知道自己为什么还留在这里。

  

  ——不只是因为无处可去,也因为他*真的*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托所有这些像哈里一样的同事的福,RCM不仅仅是垃圾集中地,还是为数不多能让瑞瓦肖变得更好的东西之一。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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